申請流程

公告及說明 1

8月

◆說明聯勸理念及合作方向

◆公告相關申請作業程序

受理方案申請 2

9月1日-9月30日

◆ 請備妥資料於期限前提出

方案審查 3

10至12月

依據申案類型採不同審查方式:書面審查、實地審查、會議審查。

撥付第一期款 4

次年1月至2月

◆按合作核定總額分期撥付

◆第一期撥付金額為總額的5/12

◆設施設備費,原則上全數於第一期撥付

期初督導及撥付第二期款 5

次年3月中旬至6月

◆督導方式:實地審查

◆依期初督導訪視結果決定是否撥付第二期款,撥付金額為總額的7/12

期末督導 6

次年10月中旬至11月

◆督導方式:實地審查

◆本次督導結果將作為下一年度方案審查指標之一

結報評估 7

第三年1至6月

◆審查方式:書面審查

◆依審查結果結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