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
◆說明聯勸理念及合作方向
◆公告相關申請作業程序
9月1日-9月30日
◆ 請備妥資料於期限前提出
10至12月
依據申案類型採不同審查方式:書面審查、實地審查、會議審查。
次年1月至2月
◆按合作核定總額分期撥付
◆第一期撥付金額為總額的5/12
◆設施設備費,原則上全數於第一期撥付
次年3月中旬至6月
◆督導方式:實地審查
◆依期初督導訪視結果決定是否撥付第二期款,撥付金額為總額的7/12
次年10月中旬至11月
◆本次督導結果將作為下一年度方案審查指標之一
第三年1至6月
◆審查方式:書面審查
◆依審查結果結案